关于推荐“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候选对象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身边雷锋 时代榜样——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川宣发〔2017〕33号)文件精神,2017年四川省继续开展“双争”主题实践活动。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推荐候选对象,学校将从中推荐参加全省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二、集体或个人近期2寸彩照及工作照片5张(注明集体名称、个人姓名及推荐单位,图片大小不低于2M) 。
三、媒体宣传报道推荐对象情况和学校及社会反响情况。
以上材料请于4月7日前报送宣传部,电子版请传至邢金良办公协同。
联系人:邢金良 电话:85528267 13689064110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身边雷锋 时代榜样——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川宣发〔2017〕33号)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