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促进高校网络文化建设,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在全校开展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作品内容
在开展网络宣传思想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优秀作品,分为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
(1)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等。
(2)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并传播到网上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3)优秀工作案例是指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2.项目要求
作品须为2015年原创(即
2015年
1月
1日
至提交截止日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效明显。
(1)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并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3)优秀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二、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专业教师。
2.申报材料
(1)申报表。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
(2)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均须提供发布传播的网络链接地址,包括网页截图、上传时间,转发、评论和引用量等(取单一网络平台的最高值,不用重复累加),以及能佐证作品网络影响力的材料(网络影响力证明材料严禁作假)。
(3)优秀网络文章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包括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
(4)优秀“微”作品需在片头文字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提交光盘输出为MP4文件(h.264编码);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5)优秀工作案例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5000字以内。
(6)作品版权无争议,为本人、申报团队(或学校)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三、组织与评审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做好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于
10月
15日
前
将《申报表》等材料报送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作品进行遴选,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2.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主要考察作品网络影响力、理论(内涵)深度、写作(制作)水平、阅读(观看)便捷性等指标。优秀工作案例主要考察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项目的长效性、示范性、引领性。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邢金良13689064110
附件:
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的通知》
2.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申报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