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关于公布2016年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认定结果的通知》(川教函〔2016〕639号),包括我校在内的10所高校被认定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据悉,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教,四川省在2015年重新认定181所“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我校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学活动,尊重、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扎实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丰富经验。被认定的示范学校,要再接再厉,进一步优化办学育人环境,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学习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理念,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治校办学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实现四川“两个跨越”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普法办 邢金良 审核 石迎春)